原田东县民政福利厂于2005年10月31日已被自治区民政厅取消社会福利企业资格,我局于2006年9月7日下文通知要求该厂停止使用该名称,并将《福利企业证书》及公章交到本局作废。但至目前止,该厂未按照要求办理以上事宜,仍利用原名称及公章进行业务活动;因此,我局特此声明:对于该厂仍使用社会福利企业的名称及公章进行的一切业务活动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该厂自负。
田东县民政局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