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除害防病,切实改善我市中心城区的环境卫生,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08年4月13~17日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统一开展集中灭鼠活动。为确保灭鼠期间的安全,特公告如下:
一、灭鼠前,百色城区各部门和广大住户要注意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物品堆放整齐,填埋鼠洞,收藏好食品,避免与灭鼠毒饵混淆,封存好潲水,切断老鼠食源。
二、本次灭鼠所投放的毒饵是用稻谷、溴敌隆、红色警色剂配制而成的第二代慢性抗凝血杀鼠剂,具有毒力较强而二次中毒机会小的特点,望市民相互转告,认清灭鼠毒饵特性。
三、灭鼠期间,要照看好小孩和精神失常病人,不要让他们靠近或乱摸毒饵,以免误食中毒。
四、灭鼠期间,要圈养好自家禽畜(鸡、鸭、狗、猫、猪、牛、马、羊等),避免禽畜中毒。禁止捕食鼠类,鸡、鸭等禽畜或野生动物误食中毒死亡的不能食用,要焚烧或深埋,避免二次中毒。
五、严禁擅自使用国家违禁的剧毒鼠药或其他替代鼠药灭鼠,灭鼠药品统一由市疾病控制中心。(地址:百色市城乡路9号,联系电话:2828425)供应。
六、灭鼠完成后,各单位、社区、居民要认真收集死鼠,死鼠可用2-3层塑料袋密封好,送环卫部门统一焚烧或深埋处理,深埋时远离水源。
七、灭鼠期间,若误食出现有恶心、呕吐、腹痛、头晕、乏力、皮下出血、鼻出血等症状的群众,应立即送往最近的医院检查救治。
百色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