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右江区讯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每年7月至9月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征收时间,为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收工作顺利进行,右江区地方税务局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利用在办税大厅发放宣传资料、窗口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有关规定,提高各用人单位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自觉性。二是与残联联合办公,共同发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通知书》,加快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进度。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协助残联收集有关企业数据,互通征管信息,及时解决代征中的问题。对拒不申报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及时提交残疾人联合会,协同采取措施予以追缴,极大地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管秩序。到7月8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征收入库11.92万元,向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发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通知书》220份。
□陈庆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