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连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的“的哥”们陆续从宏顺出租车公司财会室领到了2008年度的燃油补贴金。
隆林各族自治县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燃油补贴政策。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该县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分别划拨到城建、交通部门,由城建部门负责发放城市公交、出租车燃油补贴金,由交通部门负责发放农村客运和水运船舶燃油补贴金,城建、交通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发放方案,并及时按照补贴额度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有关运输业户账户,运输企业按照标准向实际承担燃油成本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出租车及水运船舶经营者全额发放。截至目前,该县2008年度城市公交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出租车及水运船舶燃油补贴281.26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韦 玮